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四、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级结果应用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附件(公开的决算表格)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招商引资和协同发展战略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打造先进制造之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
(2)围绕全市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以及各县(市、区)、园区的功能定位和招商重点,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建立与境内外客商的联系渠道,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产业发展趋势,分析全市招商引资动态,并提出相关合理化政策和建议。
(4)负责推介和包装全市重点区域(园区)、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拟定全市重大招商引资会议和活动计划并统筹组织实施。
(5)负责招商引资外部联络,组织与企业集团、知名机构、商会、协会等开展战略合作。
(6)负责境内外重大产业项目信息收集、筛选和研判,确定重点招商项目。负责意向项目的研判、跟进和协调。指导、参与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洽谈、协调工作。承担签约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
(7)负责督办、考核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督办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等招商主体依据全市招商计划制定年度任务目标,并负责汇总、编报和下达。负责调研、分析全市招商体制机制改革、招商营商环境优化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印发《黄石市制造业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办文〔2019〕40号)、《关于市政府驻粤办事处(市政府驻深圳联络处)隶属关系调整的通知》(黄编文〔2019〕26号)等文件核定:市制造业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产业招商科、产业研究策划科及项目服务科四个科室,下辖一个副县级事业单位即市政府驻粤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市制造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7名,领导职数1正2副,核定科级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科4名、副科4名);市政府驻粤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3名,领导1正(副县级)1副(正科级)。2019年我中心实有在职人员17名、政府雇员7名。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755.13 万元。本年支出710.9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万元,项目支出639.8万元。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决算收入755.1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5.1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增了755.13万元,调整率为+100%。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7月成立。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本年决算支出710.9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2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98万元,项目经费支出639.8万元。与上年对比,人员经费支出65.23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65.23万元,同比+10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98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5.98万元,同比+100%;项目支出639.76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639.76万元,同比+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55.13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10.9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2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98万元,项目经费支出63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1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23万元,占总支出的8.64%,预决算执行率为94.6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98万元,占总支出的0.795%,预决算执行率为60.04%。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4.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1万元;公务接待费15.08万元。无年初预算数,因本单位是2019年7月份新成立单位,未编制2019年度预算。与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无可比性。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6.4万元,共计1组,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2.81万元,2019年我单位公车实际保有量为0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
3、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为15.08万元、共招待99批次932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98万元,比上年增加5.98万元,同比增加100%。其中:办公费1.3万元,邮电费0.3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0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51%。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其他情况
本单位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无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专项转移项支出等费用开支。
四、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制造业服务中心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按照项目申报、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绩效四个方面,围绕预算执行、项目目标、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维度,结合既定的自评内容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现场查阅支出明细、实地查看工作成效等方式,对市制造业服务中心2019年度整体支出进行全方位自查。
从评价情况来看,市制造业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预拨收入759.65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10.9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3.59%,基本完成年初预计的整体绩效目标,有效推进了招商引资、产业规划、宣传推介等重点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招商引资项目”全年项目经费安排680.75万元万元,执行数为639.76万元,完成预算93.98%。
主要产出和效益:截至12月份,全市新签约重点项目338个,完成全年目标的140.83%,总协议投资额1266.18亿元。其中:投资额亿元以上项目185个,5亿元以上项目57个;工业项目210个。新注册重点项目242个,完成全年目标的134.44%,同比增长20.4%,计划总投资额740.14亿元。其中:投资额亿元以上项目122个,5亿元以上项目32个;工业项目148个。新开工重点项目167个,完成全年目标的119.3%,同比增长7.7%,计划总投资额614.29亿元。其中:投资额亿元以上项目114个,5亿元以上项目31个;工业项目115个。新投产重点项目129个,完成全年目标的117.27%,同比增长16.2%,总投资额333.40亿元。其中:投资额亿元以上项目87个,5亿元以上项目17个;工业项目95个。实际到位内资1450.96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15.16%,同比增长4.4%,其中省外资金724.3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14.97%。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中心各项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特别是招商重要指标实现了两位数增长。
存在的问题:项目经费执行力度还有待提高。主要原因在于预算编制部门与执行部门还没有做到完全充分沟通,项目资金存在一定结余。
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将结合上一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科学精准编制预算,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绩效自评结果按照加强预算刚性约束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自评结果用于指导2020年编制预算文本,项目绩效自评时我们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做了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预算绩效自评情况及时在我单位网站公开。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增强预决算约束力,牢固树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严格根据预算批复编制项目支出计划,做到无预算的项目不列支,已安排的项目不超支,列入的项目不串项,执行的项目按进度,切实增强预决算刚性约束力,维护预决算权威性与严肃性。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附件(公开的决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