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中心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4月赴德国、英国、西班牙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赴德国、英国、西班牙出访活动行程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团组构成
市政府、市经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大冶市、开铁区、阳新县政府各1人。
(二)行程
4月22日(星期一)
上午:抵达法兰克福
下午:前往汉诺威
夜宿:汉诺威
4月23日(星期二)
上午:参加德国汉诺威工业展,慰问黄石参展企业
下午:参加德国汉诺威工业展,重点参观黄石重点发展产业光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展区
夜宿:杜塞尔多夫
4月24日(星期三)
上午:拜访德国汉高公司
下午:拜访德国湖北联合会、拜访拜耳集团
夜宿:杜塞尔多夫
4月25日(星期四)
上午:拜访杜伊斯堡政府
下午:联合杜伊斯堡市政府开展“构建开放新高地,聚力发展增长极”黄石-杜伊斯堡招商推介会
夜宿:慕尼黑
4月26日(星期五)
上午:考察史太白智能制造技术转移中心及莱茵科斯特公司
下午:抵达西班牙巴塞罗那
夜宿:巴塞罗那
4月27日(星期六)
上午:拜访西班牙侨商总会
下午:与巴塞罗那知名企业及侨团开展经贸洽谈
夜宿:巴塞罗那
4月28日(星期日)
上午:抵达贝尔法斯特
下午:拜访贝尔法斯特总领事馆,前往英国弗马纳欧马区
夜宿:弗马纳欧马区
4月29日(星期一)
上午:拜访弗马纳欧马区政府
下午:前往贝尔法斯特
夜宿:伦敦
4月30日(星期二)
上午:拜访英中贸易协会
下午:抵达北京
5月1日(星期三)
下午:抵达北京返回黄石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含在境外所有陆上交通)、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保险费用、服务费和相关活动费用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1. 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2. 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3. 城市间交通费用;
4. 保险费用;
5. 签证费用;
6. 服务费;
7. 开具票据的税费;
8. 相关活动费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17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及交通工具的具体规格,全程机票的明细价格等;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中心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特别是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服务商向市招商服务中心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市招商服务中心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
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中标单位与市招商服务中心签订的服务合同人数为6人,合同效力仅限于中标者与市招商服务中心之间,不包含其他单位人员。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与其他出访单位进行合作。
(五)出访时间和行程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0714-6367689
关于购买赴德国、英国、西班牙开展境外招商考察行程相关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8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次数:38475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