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环保审批服务、扩展环评简化范围、强化环境要素保障、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半年累计压减环评审批时间95个工作日。
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确定了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优化环保审批服务、坚持开展“双千”包保活动、优化生态环境监管和发展绿色金融等12项具体措施。并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扩展环评简化范围,将农业、林业等14大类、26小类的建设项目类别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范围;打捆环评范围拓展到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加油加气站、防洪除涝工程、河湖整治等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领域。上半年,已实施告知承诺制环评审批19项,约累计减少技术审查时间95个工作日。
上半年,91家企业纳入2023年的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230次,发现问题12个,现场检查72次,指导帮扶70次;继续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9份,减免金额76.9万余元,对相关涉事企业开展约谈警示;配合金融机构办理4笔排污权抵质押贷款业务,金额共计3500万元。(记者 廖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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