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财政局日前会同发改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工作的通知》,以发放房租补助的方式,助力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零售、餐饮、住宿、旅游、交通运输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按照《通知》要求,房租补贴政策主要针对在大冶市境内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且必须满足年租金在10万以上、合法经营、服从行业管理进规(进限)等必要条件,达到进规进限条件但是未主动申报的小微企业不享受。间接承租房屋的,转租人不享受房租补贴,房租补贴全部落实到实际承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政策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据介绍,承租非国有房屋经营零售、餐饮、住宿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申报资料报送给各乡镇初审,由各乡镇汇总报大冶市商务局;承租非国有房屋从事交通运输服务业和旅游服务业(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向大冶市交通运输局、大冶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
大冶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信息将纳入企业、个人社会诚信管理,确保房租补贴准确发放,发挥稳定市场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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